Q

政府采購項目,若單價或總價因國家政策要求必須固定的情況下,可否不要求價格評分?

A

根據(jù)《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》(財政部令第87號)第五十五條第五款、《政府采購競爭性磋商采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》(財庫〔2014〕214號)第二十四條第三款,“執(zhí)行國家統(tǒng)一定價標準和采用固定價格采購的項目,其價格不列為評審因素?!?/p>